关于对学校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作者:资产管理处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按照湖南省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几项具体问题的解释》要求,学校在2018年2月28日、3月26日分别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对照文件精神对本部门办公用房进行清查整改。

学校办公用房专项督查组已和清理出超标的部门进行过多种形式沟通,已有多个部门整改到位,请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三定”原则清理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填写附件1表格,电子表发至邮箱1049684678@qq.com,纸质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资产管理处房产科。没有按相关文件精神整改到位的部门,学校专项督查组将在2018年4月16日下达整改通知书。

 

 

 

附件:1.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湘管发电〔2018〕1号) (1).pdf

      2.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补充解释说明.pdf


   

 

      党政办、纪委监察室、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12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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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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