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几项具体问题的解释》,学校现对各二级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核查整改,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对标规定,全面清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执行。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本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按照“三定”原则,做到定人、定房、定位,填写附件1表格,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资产管理处房产科。
学校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清理情况进行督察,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本次整改情况纳入到年终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附件:1.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湘管发电〔2018〕1号) (1).pdf
2. 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几项具体问题的解释
资产管理处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