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6-28作者:资产管理处浏览次数:

(1)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管理、房地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物资设备维修服务项目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2)负责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物资设备预算计划的制定及物资设备购置项目论证、考察和协议签定,零星设备物资购置与配置;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法规,负责报送湖南省招标采购的设备技术文档,配合政府实施集中招标采购以及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建账、建卡,并对资产存储、使用运行、常规消耗等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对闲置资产进行回收、保管、调剂利用及处置;对调拨、转让、报审、报废的技术鉴定、报批及账务处理等。

(4)负责做好教学、科研、管理用仪器设备、家具、实验材料的招标评标和合同、技术档案管理;收集、整理仪器设备采购、供应的市场信息,为各单位提供采购信息咨询、查询服务。

(5)负责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评估与运行管理、档案管理;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6)负责学校公有用房管理、分配工作。提出学校公有房的调剂、配置建议。

(7)负责学校土地产权、数据、资料、档案管理。

(8)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年度统计、报表报盘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等工作。

(9)按资产档案归档的要求,做好各项资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将完整、准确的档案提交学校档案部门存档。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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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峰

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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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文胜

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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