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推动学校资产资源合理配置,统筹编制物资设备年度采购计划。
3、负责学校实验室规划、论证、建设等宏观管理,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4、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的论证、验收、登记、维修维护、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
5、统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组织资产盘点、清查、评估与登记上报。
6、完成上级部门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处领导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杨水根 | 处长 | 88686717 |
张胜 | 副处长 | 88689094 |